經常看古裝劇的人一定不陌生,古代朝廷為了抓捕嫌犯,都會下達通緝令,將畫有人像的通緝令張貼在鬧市街區上,不過由於通緝令都是畫師畫出來的,僅憑著臉部特徵,畫出來難免抽象潦草,講難聽一點,只要真人稍加裝扮,即便出現在官兵面前,或許官爺們也認不出來。那麼為何官府總能抓住犯人呢?原因跟「賞金」有很大關係!
事實上,古代為了管控老百姓,自秦朝開始便有「保甲制度」,也就是所謂的「連坐法」,將特定區域劃為一保甲,如果該地區出現犯罪,沒人檢舉,那麼所有人都會受到相應懲罰;因此如果該區突然出現一陌生人,自然容易受到當地人注意,再加上臉部特徵跟畫像相似,卻又說不清自己的來歷,很快就會有人上報。
另外,透過線人提供消息和捕快追捕,以及「路引」(也可說是古代的身分證)的層層篩選之下,犯人想跑比登天還難。不過最重要的還是跟「賞金」有關係,一般賞金約莫是幾十兩至幾百兩,唐代官員一年俸祿也才幾十兩銀子,這樣的金額對於一般老百姓來說可是個天文數字,面對這麼大的誘惑,要想一夕致富,肯定積極協助抓捕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