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的封建社會中,女子的地位較為低下,而一般家庭也都以「生男」為喜,時至今日不少人都還有著「重男輕女」的傳統思想,不過在宋朝時這種情況卻大大相反,民間百姓反而希望可以誕下女兒。
根據洪巽的《暘谷漫錄》記載,北宋首都開封「中下之戶不重生男,生女則愛護如捧璧擎珠」;另又有陳郁所寫的《藏一話腴》,南宋首都杭州「風俗尚侈,細民有女則喜,生男則不舉」,直接指出了百姓們生下女兒會相當開心,若是生下兒子則可能會將之丟棄(不舉)。
而造成這樣做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當時的「娛樂產業」相當發達,一些達官顯貴與富人都非常享受生活,會在家中聘用私人的娛樂班子,像是歌妓、舞妓、演戲的優伶、說書人等等。
此外,宋朝也有許多公共的娛樂場地「瓦舍勾欄」需要人才來進行演出,而這些當時的「演藝人員」大部分都是由女性來擔任,因此若是普通百姓生了女兒,就可以將之送到那邊培訓掙錢,為家族賺取大把大把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