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不思議

日本被詛咒的“黑暗一族”:解密日本的賤民問題

萬曆朝鮮戰爭中,數以萬計的朝鮮俘虜被擄到日本,靠技術和體力從事工匠、苦力等辛苦的工作。加上此前從三世紀開始東渡日本的渡來人(百濟人),此後日本吞併朝鮮後的大量僱傭朝鮮勞工和其他僑民,到今天為止,在日的朝鮮族人群已經成為日本第二大族群。異國他鄉,打拚很艱難,但在日本,還有一個群落的人更加可悲。說“群落”而不說“民族”,是因為這些人不是少數民族,而是大和民族。只不過,他們是被詛咒的、不可接觸的卑微低賤的一族——賤民。1、卑賤的穢多和非人說起日本的“賤民”,真的是源遠流長。大約從公元七世紀就開始有了,罪犯(大多是戰敗者)以及他們的後代,被流放到荒島、山區等偏遠地區,不許與外界接觸。和印度一樣,日本自古就是個等級森嚴的國家,皇族、大名之下,就是武士、農民、職人(手工藝人)、商人。但除此之外,還有一個身份最低賤的“賤民”等級:穢多和非人。“穢多”,“非人”,聽名字就知道不是什麼好稱謂。事實也是如此。“穢多”從事的是“不潔”的行當,比如屠宰牲畜、制皮革、埋葬死人、劊子手等等,“非人”指的是乞丐。需要說明一下,古代日本人是不吃四腳動物的(直到明治時期才解禁),所以屠宰牲畜、制皮革這些工作在日本人看來,是汙穢的工作。而掩埋死人、行刑劊子手等血腥的活計,也是由賤民充當。

上圖為穢多,下圖為非人。

在日本古代的律令裡,賤民屬於“不可接觸”的一群。賤民一般住在落後的、與世隔絕的村落,多數被河圍起來,而河上連橋都沒有,通往賤民村的道路,地圖上也不標明。民間的日本人,稱這些村落為“四腳村”,或者用手指比劃一個“四”,因為說出口都怕沾染上汙穢。賤民們沒有土地,糧食從何而來?一是吃日本人不吃的牲畜肉、內臟;二是靠從事”不潔工作“和其他農民或町人(生活在鎮上的平民)換口飯吃。在日本有個民間習俗,一旦普通人因為不得不施捨給賤民吃飯後,一定要把路面裡裡外外打掃乾淨,​​把“已經汙穢”的碗咣當砸掉。賤民自然只能和賤民通婚,生下的後代也是賤民,因為日本的等級制是規定死的,就是說,自打你一生下來,你父母是武士,你就是武士;父母是賤民,你就是賤民,一輩子沒有烏鴉變鳳凰的機會。

AD:韓國幸福持久口溶片 isentrip.com

永不翻身的賤民家庭。

AD:韓國幸福持久口溶片 isentrip.com 韓國壯陽口溶片

如果你是一個賤民,最好不要和別人發生爭鬥。江戶時期,發生過一起町人和穢多爭鬥的事件,一個穢多被殺。處理案件的町奉行所宣佈町人無罪:“穢多的身份,只抵一般町人的七分之一,如果再有六名穢多被殺,方能處死一名下等町人。”如果你是一個賤民,最好也不要在路上閒逛,因為萬一哪個武士新買了一把刀,就會拿過路的賤民試刀,試試自己的刀能不能一下把人砍成兩截,這樣的行為叫”辻斬“,是法律允許的。一句話,賤民是被當作”非人類“和傳染病患者對待的。佛教神話裡有十八層地獄之說,人死後根據罪行大小,分在程度不同的地獄受罪。日本的賤民,卻生活在青天化日下的人間地獄裡。2、被避而遠之的部落民賤民的淒慘戰況持續了近一千年。一八七一年(明治四年),學習西方的明治政府廢止了舊的身份制度,將賤民改為平民,但這些”賤轉良“的人群還是在社會中毫無地位,事實上依然保持著孤立的生存狀態。直到二戰日本投降之後,美國人幫日本人制定了新憲法,憲法裡正式規定日本徹底廢除了原有的階級差別,原來的”賤民“終於消除了出行限制,終於有了選舉權,外界改稱其為“部落民”。

拍攝於明治時期,正在鞣皮的原賤民人群。

日本的部落民集中在西日本,主要分佈在福岡縣、兵庫縣、奈良縣、三重縣,據日本總務廳早些年的調查,九州的福岡縣內共有606處“部落”,是日本全國“部落民”最密集的地方。這群人共有多少,說出來數字嚇你一跳:200萬!雖然如今的部落民在外表上和普通日本人沒什麼差別,工作、購物、出行沒有障礙,但是在日本社會裡,對部落民的歧視依然根深蒂固,最溫和的態度也是敬而遠之。比如兩個青年要結婚,如果一方的父母委託調查機構,查出另一方是部落民後代的話,父母會立刻棒打鴛鴦表示反對,其原因是害怕自家的血統被玷汙。這可不是這家父母高傲,關西大學講師上杉聰在《部落的起源和天皇制》裡寫到,日本史料上有關於“不要和賤民結婚。血統一旦被弄髒,就再也不會變乾淨。穢多的孩子到什麼時代都是穢多”的明確記載。再比如一些大公司招聘畢業生前,會詳細調查應徵者的戶籍,如果是部落民,就會”優先不錄用“——別看賤民名稱改成部落民,但他們的戶籍仍沒變,一看某人的戶籍是某某村(部落民聚集村),就一目瞭然。靠拚命努力混上高位也不行。原日本自民黨幹事長野中廣務,也因是“部落民”出身,多次在公開場合遭受過羞辱。野中廣務在TBS電視台的《時事訪談》節目中親口披露,原日本首相麻生太郎在自民黨總會上公開宣稱,“野中是部落出身的人,怎麼能讓他當日本首相?”話說回來,部落民自己也在不斷地抗爭。1946年成立了“部落解放全國委員會”,1955年更名為“部落解放同盟”。上世紀80年代以來,部落民組織了多起抗議活動,收效是有,但總的來說,日本人的等級觀念根深蒂固,絕非輕易能化解得了。抗爭的另一個形式,就讓人哭笑不得了。社會不是歧視我嗎?大公司不是不要我嗎?好吧,我去黑社會。最起碼,黑社會的等級觀念反而比政府開放,能拼的能幹的人,他們都會吸收。當今日本黑社會組織最集中的地方,就是部落民最多的九州福岡縣。原因很明顯,被正常社會拋棄的”部落民“,成了黑社會組織源源不斷的人才基地。據估計,日本的黑社會組織裡起碼有一半以上的組員,是部落民身份。反過來,部落民的黑社會色彩,又加深了普通日本人對他們的壞印象,進一步避而遠之。

那麼,這一切,是誰的錯?向西方學習了這麼多年,號稱民主社會的日本,到了二十一世紀,居然還在部落民問題上裝鴕鳥,不努力也不情願去做改變,真無話可說。

Related Articles

Back to top but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