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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內雙親都離世完美的案發現場,她究竟是不是弒母的兇手

2005年6月5日淩晨5點,在一場瘋狂的派對結束之後,17歲少女諾拉傑克遜回到了自己的家中,卻目睹了慘絕人寰的一幕,自己的母親倒在一片血泊之中。三個月之後警方逮捕了諾拉,認為他是母親死亡案件中最大的嫌疑人。在沒有任何硬性物證的情況下,諾拉最終被判處20年零9個月的有期徒刑。今天咱們就來講講這起曾經轟動一時,至今為止保受爭議的少女弒母案件,首先來介紹一下案件中的兩個核心人物,詹妮弗傑克遜和諾拉傑克遜母女。詹妮弗出生於1965年,很小的時候父母就離婚了,母親再婚後來父親也去世了,可以說童年的詹妮弗非常的不幸福,但是正是因為這樣培養了自己非常堅韌的性格,從17歲開始張力夫就已經外出打工掙錢養活自己了。

1986年12月詹尼弗和來自黎巴嫩的移民納茲米奉子成婚,結婚後三個月,1987年3月17日女兒諾拉出生,這段婚姻一開始非常的美滿,納茲米開了一家加油站,還有一個便利店,後來還以自己女兒諾拉的名字命名了自己的便利店,但是不知道是不是這夫妻倆沒有做好當父母的準備,在諾拉出生之後,2個人的矛盾就不斷的升級,最終在諾拉6個月大的時候2個人申請離婚了。在經過長時間的撫養權爭奪戰之後,詹尼弗勝訴了,並且把諾拉的性改成了自己的姓傑克遜,而從此呢納茲米就從這母女倆的生活中基本上消失了。離婚當時詹妮弗剛滿22歲,作為單親媽媽,他只能不斷的努力工作,賺錢養活這個家。

27歲的時候,詹妮弗曾經有過第二段婚姻,帶著女兒嫁給了一個農場主,但她第二任老公不但酗酒、賭博、搞外遇,甚至當著女兒諾拉的面去毆打詹姆斯,最終這段婚姻也以失敗告終。2001年詹姆斯帶著諾拉搬到了美國田納西州的孟菲斯,開始了母女倆相依為命的生活。在案發之前詹尼弗是一個非常出色的證券交易員,收入很豐厚,但是工作實在是太忙了,沒有時間去管教女兒,再加上兩段失敗的婚姻,對諾拉幼小的心靈造成了一定的傷害。還未滿18歲的諾拉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問題,少女抽菸喝酒吸大麻,每一天輾轉流連於不同的派對之間,從來不會好好上課。高中轉學了5次,還沒有畢業任性放縱,會經常和母親在那邊吵架,總之就是一個非常狂野的teenager的形象。根據周圍的朋友和家人所說,詹尼弗對諾拉一直是非常寬容的,也許是覺得正是因為自己的婚姻失敗和無法抽出更多的時間來照顧女兒,才導致女兒如此脫離正軌。但是諾拉卻一直挑戰母親的底線,他不但不聽母親的話,甚至還帶一幫朋友回家開大麻party。就這樣的詹里夫覺著帶這樣放任女兒下去肯定不是個辦法,於是呢就去學校給諾拉申請了退學,準備在家親自管教他,也就是美國人常說的home school,詹尼弗甚至還跟諾拉說,你要是再不聽話,我就把你送到無法外出的寄宿學校去,還給諾拉實施了宵禁。案發前一天2005年6月4日,諾拉白天就做了一個非常精緻的指甲,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細節,大家可以先記下來。下午呢他去朋友家玩了一會之後,就去動物領養中心領養了一隻小黑貓回家,然後換上衣服去幾個不同的朋友家參加了幾場不同的party。當然了這些派對上有酒精也有大腕。6月4日晚上8:00~11:00之間,諾拉去參加了一場當地舉辦的意大利狂歡節6月5日淩晨00:10~00:20,諾啦接到了母親的兩通電話催他回家。淩晨00:46信用卡消費記錄顯示,諾拉在便利店買了包香菸,淩晨4:20信用卡消費記錄又顯示諾拉去加油站給車加了油,最終在快到5點的時候諾拉回到了家,剛進家門他就注意到了屋前的玻璃被砸碎了,但是這並沒有立刻引起他的注意。因為他和母親有時會忘記帶鑰匙,就會砸碎門鎖旁邊的那扇玻璃,然後伸手進去把門開開。可是當諾拉走進房間的時候,卻發現母親屋裡的燈還亮著,而且門是敞開著的,這個點母親應該在睡覺才對,這太不尋常了。於是諾拉就走進了詹妮弗的房間,可眼前的一切驚呆了,他母親倒在一片血泊之中,頭上還蓋著一個竹籃子,他驚慌失措,衝出家門找到了鄰居,最後和鄰居一起又回到屋子裡面撥打911報警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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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警方和救護車趕到的時候,詹妮弗已經氣絕身亡了,屍檢報告顯示他身上有50多處刀傷,頭上有被鈍器擊打的痕跡,在死前並沒有遭受到任何的性侵,失去至親對於諾拉來說可以說是悲痛欲絕的,但這並不是第一次了。2004年1月6日就在詹尼弗被害前一年多,諾拉的父親納茲米在自己經營的便利店裡面被槍殺,從便利店的監控錄像中可以看到一個包裹得嚴嚴實實的兇手在店裡四處狂翻,拿走了店裡所有的錢,以及監控錄像的錄像帶,但兇手不知道是監控錄像還是有備份的,至今為止警方都沒有找到殺害納茲米的真兇。但是警方懷疑這名兇手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單純的搶錢,納茲米的便利店位於警局和一個脫衣舞俱樂部之間,警方懷疑有一些公職人員可能利用納茲米的便利店和一些脫衣舞女郎進行了一些不法的交易,當然了那次米也被捲入了這場交易,最後被殺人滅口了,這一切都只是猜測而已。2005年9月29日諾拉突然之間被逮捕,警方將他列為了詹里夫之死的最大嫌疑人。最初引起警方懷疑的正是那從911報警電話,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註意到一個細節,當這些原問諾拉現場有沒有人被槍擊的時候,諾拉不加思索地馬上回答說沒有。在滿屋子都是血的現場,諾拉是怎麼知道自己的母親沒有被槍擊呢?不是因為傻那,是因為因為他的意思你知道嗎?隨後更多的線索浮出水面,屍檢報告顯示詹尼弗被捅了50多刀,可以說當時兇手行兇的時候完全失去了理智,更像是一種情緒上的宣洩和抱負,是屬於熟人作案。案發現場雖然一片狼藉,乍看之下像是入室搶劫兇手像是在翻找什麼東西,但是家中沒有任何貴重物品的遺失,在調查中警方後來也發現死者詹姆夫有一定的購物癖和囤積癖,家中到處都是他購物的包裝盒和包裝袋,所以這一片狼藉基本上是家裡的常態。另外家裡的門鎖沒有被撬開的跡象,也就是說兇手是通過砸碎那扇玻璃,然後伸手進去開的門,但是這裡的疑點是門上按鎖的位置是從房屋外面看不到的,歹徒怎麼知道按鎖在哪裡,而恰巧又砸碎了同一水平高度的玻璃的。接下來的一段監控錄像幾乎成了所有人認為諾拉就是真兇的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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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諾拉的車上搜到了一個沃爾格林藥店的購物袋,藥店的監控錄像顯示,案發當天淩晨4:04,羅拉獨自來到藥店去買了一些創可貼和消毒水,當時諾拉的手一直在流血,藥店的工作人員不斷的給他遞紙巾幫他止血。當時他去藥店買藥使用的是現金並沒有刷卡,而且當天報警之後,他回到警局去做筆錄,也沒有跟警方提到他去藥店的這件事,他為什麼要隱藏這段行蹤呢?諾拉自己的說法是當時警方一直注意他手上的傷,他感覺自己像被嫌疑人一樣對待,所以不想說。而手上那傷呢是前一天晚上在意大利狂歡節被破碎的啤酒瓶給刮傷了。如果啤酒瓶破碎的話,正常情況下應該會刮到手心,而不是手背。藥店的監控錄像中,諾拉穿的是一件長袖的薄毛衣,在那麼炎熱的夏天,他為什麼要穿長袖呢?是為了掩蓋手上的傷口嗎?諾拉自己的解釋是因為自己體毛很長,所以有時候如果沒有除毛的話,在夏天也會穿長袖來遮蓋一下。詹尼弗在案發當天淩晨00:40最後跟諾拉進行了通話,諾拉在5點左右回到家中報警,那麼諾拉如果可以證明自己在淩晨00:40~5:00之間不在家,也就是有不在場證明,也就可以洗刷自己的冤屈了。很遺憾弄傷了不在場證明可以說是漏洞百出,他先跟警方說自己的錢包在派對的時候落在了朋友家裡面,於是呢就回朋友家去取了錢包,然後又開車去了另外一個朋友家,可是那兩位朋友都否認了諾拉在當天淩晨來掌握他們的這一事實。諾拉的兩位姨媽在案發之後曾經來看望過他,但是當警方逮捕諾拉之後,姨媽們也不斷的質問說案發那幾個小時你究竟在哪?

諾拉自始至終都無法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警方把諾拉的保釋金設為50萬美金,而自始至終呢家裡沒有任何一個人願意給他交這筆錢,以至於到2009年2月9日開庭的時候,諾拉已經在監獄裡面待了三年了,而庭審的過程可以說是一個眾叛親離的修羅場,諾拉和朋友之間的塑料姐妹兄弟情被赤裸裸的呈現在法庭之上。朋友的證詞中諾拉是一個整天沈迷於酒精party和大麻的問題少女,可是要知道諾拉在做這些的同時,他的朋友們也在一起跟著做。諾拉的女閨蜜說到,他曾經親耳聽諾拉咒罵自己的母親是個婊子,應該下地獄。當然了也有人說在青春期的少女誰沒說過這種話,呀這並不能認定諾拉就是兇手。另一位鄰居出庭作證說一天他在遛狗的時候聽到了諾拉和母親詹尼弗在外面爭吵,諾拉沖媽媽喊道tmd把錢給我。根據調查,諾拉的父親死後留給了諾亞一筆不大不小的遺產,而諾拉因為當時還是未成年人,這筆錢由自己的母親詹妮弗代為保管。詹尼弗曾經給自己的妹妹透露說,等諾拉18歲的時候就打算把這筆錢交給他,諾拉再有幾個月就18歲了,他是等不及了。另外關於手上的傷口,諾拉竟然有5種不同的說法,一會說是在意大利狂歡節弄傷了,一會說是逗貓的時候不小心被玻璃給刮傷了,一會又說是被帶刺的線圈給拿到了,還跟自己的姨媽說是做菜的時候不小心給燙傷了。無疑這些證詞對諾拉都是極其不利的。但是最終能夠給他定罪的來自於一個叫做安德魯的朋友的證詞,是安德魯證明了諾拉在案發當時就在家。安德魯說淩晨快4點左右他收到諾拉的短信,還有語音留言說他就在家讓安德魯趕緊來他家找他。可是諾拉如果真的在家謀殺了自己的母親的話,為什麼要發短信打電話讓自己的朋友來家裡找他呢?不過不管怎麼樣,面對檢察官的質問,你淩晨00:40~5:00之間究竟在哪?羅拉始終一言不發, 最終陪審團基於週邊證據認定諾蘭二級謀殺罪名成立,認為他當天是在酒精和大麻的作用下衝動殺人,作案動機是為了獲得金錢和自由,從此擺脫母親對自己的管教。2009年3月27日,諾拉被判入獄20年零9個月,不得保釋,而宣判的那一刻出庭作證,他有罪的親友們擁抱在一起。看著這樣一幅畫面,諾拉心中應該是五味雜陳的,看到這裡相信很多人都認為諾拉就是有罪的,然後事實真的是這樣嗎?諾拉從頭到尾都堅持說自己是無罪的,他的律師也一直為他四處奔走,而這個案件中最大的bug就是在案發現場真理福的房間裡面沒有發現諾拉的任何DNA,當時詹尼弗被捅了50多刀,可見案發過程中是發生過激烈搏鬥的。兇手怎麼可能在這樣一個案發的過程中不留下自己的任何DNA呢?事實證明屋裡屋外沒有發現任何帶血的刀具凶器,也沒有發現諾拉扔掉了帶血的衣服,如果說諾拉真的是兇手的話,為什麼在現場檢測不到與他匹配的DNA呢?除此之外,事實上在案發現場警方找到了另外兩名陌生女性的DNA,至今為止也沒有匹配到任何人。如果單看物理證據的話,這兩個陌生的DNA更有可能是兇手。另外大家還記得我一開始提到了諾拉在6月4日案發前一天就做了美甲嗎?案發之後警方查看他的手指美甲完好無損,甚至連一點刮痕都沒有。在如此激烈的案發現場,很難想像兇手的美甲卻沒有一點點的損壞,有人可能會說諾拉是心思縝密在行兇,當時戴上了層層的手套,而且清理了現場自己所有的DNA 。且不說這能不能做得到,如果說諾拉真的是一個心思如此縝密的人,她會忘了給自己製造一個不在場證明嗎?詹尼弗死的時候他手上攥著一座金色的頭髮,而諾拉的頭髮是棕色的,所以這做頭髮不太可能可能是諾拉的,因為詹姆斯自己的頭髮就是金色的,檢方自然而然的認為這朵頭髮就是詹裡弗的,也沒有拿去做DNA比對,至今為止這種頭髮究竟是誰的也沒人得知。很多相信諾拉無罪的人都認為在911報警電話中,諾拉的哭聲是那麼的撕心裂肺,情真意切,根本不像是演出來的。在庭審的結案陳詞中,檢察官同諾拉大聲吼道,諾拉你那晚究竟在哪?你為什麼不願意告訴我們?諾拉一言不發,辯護團隊也沒有能邀請到一些願意為諾拉說一些好話的朋友為他出庭作證。檢察官最後那聲厲聲質問以及諾拉的沈默,讓陪審團認為諾拉就是做賊心虛了。多年之後在採訪中諾拉也說到,當年最後悔的事情就是在庭審中沒有為自己辯護。事實上案發後不久,此前唯一能夠證明諾拉在案發現場,當時就在家裡那位朋友安德魯他寫信說到之前的證詞可能是錯的,因為當天晚上他嗑了藥手機根本不在身邊,他也更不可能和諾拉發信息。2014年8月22日,田納西最高法院推翻了諾拉的謀殺案,此前的宣判結果決定對此案件進行重審。此時加上宣判前的關押,諾拉已經在牢房裡面待了將近10年了,2015年1月諾拉和檢方達成了阿爾福的答辯,他不想再在這個案子上耗費任何的時間和青春了,只想盡快出獄。阿爾福的答辯是美國法律上一個非常奇葩的認罪聲明,他只被告不承認自己有罪,但承認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們有罪,因此作出認罪聲明,簡單的解釋就是被告人認定自己是無罪的,但是因為種種原因不想再打官司了,因為想出獄就無奈之下籤了這樣一份認罪聲明。這起案件中還有很多沒有提到的細節,就比如說諾拉的父親那自己死亡的調查過程,以及詹妮佛死亡當時的男友馬克,警方在一開始確實也懷疑過馬克,而且也沒有任何人可以證明馬克在案發當時的行蹤,但是因為在現場沒有找到馬克的DNA,而馬克從頭到尾配合調查的態度很好,警方就沒有順著這條線挖下去。2019年作家艾米莉巴澤龍出版了一本探討美國司法制度的書籍,書名為被控告,改變美國起訴制度和終結大規模關押的新運動。書中引用了諾拉的案例,顯然艾米莉認為諾拉是無罪的。在書中艾米麗提到法庭上法官檢察官和辯護律師應該是三角形的結構,法官在上在檢察官和辯護律師的公平競爭中對案件進行中立的裁決,然而事實並非全都如此,諾蘭案件的檢察官名叫艾米韋裡奇,在沒有任何強有力物證的情況下,韋裡奇對諾拉在案發當時的行蹤的厲聲之問無疑極大的左右了陪審團的看法,而檢察官剛在庭審時擅自質問嫌犯是違反憲法第6條修正案的,在宣判之後的第5天,胃裡奇的助手才像安德魯一份自相矛盾的口供作為遺漏證詞交給法院,而艾米維奇也因諾拉的案件勝訴被晉陞為地方檢察長,雖然說我履行了助手,後來因為在法庭上的不當提問以及延遲提交證據而被起訴,但是韋裡奇的助手堅稱自己是無心的,後來這個起訴也被撤銷了。事實上田納西州的司法系統非常看重案件的輸贏,如果說某位檢察官在重大的案件中獲得了勝訴,上次就會在辦公室門前掛上重錘獎以表示鼓勵,正是這樣的一種機制導致了很多法官不計代價就會贏得案件,然而輸贏真的比正義更加重要嗎?至今為止諾拉的案件中他到底是不是真兇還是有極大的爭議的。如果說他真的是兇手的話,為什麼在現場沒有留下任何的DNA,他的美甲又是完好無損的呢?那麼如果說它不是真兇的話,那晚她究竟去了哪裡呢?不知道大家是怎麼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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