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至今,政府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總是要把一些罪大惡極的犯人判死刑進行處決,因為這樣才能夠大快民心,才能夠起到震懾他人的作用。而在現代,政府對於死刑犯一般都是比較講究人性的,他們會把犯人用黑色的頭套套起來,然後給其打安樂死的針,隨著液體緩慢注入進身體裡面,犯人也會漸漸地安穩下來,在不知不覺中他就會死去。而在古代則沒有那麼柔和的方式,畢竟古代沒有這麼高科技的裝備。看古裝劇的朋友們可以經常看到這樣一個鏡頭,那就是每當官員處決死刑犯的時候總是要說一句“午時已到,開始斬首”這句話,話畢一支令箭投擲在地,行刑官手起刀落人頭落地,整個動作毫不拖泥帶水。在我們為罪犯接受如此兇殘的刑罰而感到同情時,我們是否想過為什麼古代人會把對犯人行刑的時間放在午時三刻?這當中究竟有著怎樣的故事?
首先我們先來解答一下為什麼處決犯人的時間要放在午時三刻這件事。我們知道古人是非常迷信的,他們認為人是永生的,即使是身體死去了,但是靈魂卻不會死去。為了讓那些劊子手不會在以後被死亡的怨靈纏身,所以選擇在午時三刻這個時間處決犯人是最好的。怨靈最怕陽氣,而恰恰在午時三刻這個點兒陽氣最盛,可以讓惡靈灰飛煙滅。
另外就是對犯人來說了,砍頭對犯人來說畢竟是一件壓力非常大的事情,所以犯人的心情肯定會高度緊張,如果早早地斬首會讓犯人有極大的痛感,而在午時三刻的時候,犯人的心情已經極度疲憊,注意力沒那麼集中,所以痛苦相對較小。
現在您可能就知曉為什麼古人在午時三刻斬首犯人了,但是有的人肯定會有這樣的疑問,午時三刻到底相當於我們現在的幾時幾刻呢?唐代欽天監將十二個時辰分為初正兩個時間段,所以午時三刻也就是午正三刻,算起來應該是在下午一點鐘以前到中午十二點三十以後。
這個時刻在古人的眼裡是一個十分特殊的時刻,祭祀,遷墳以及拜佛都不會在這個時候,就拿祭祀來說吧,祭祀是為了獲得福報,就意味著要殺生,意味著灰飛煙滅,如果在這個時候行祭祀之事,那麼福報就不會到自己這裡來;還有遷墳,午時三刻的時候陽光會灼燒人的屍骨,這對於祖宗來講可是大不敬,所以一般都會避免在這個時候遷墳。
午時三刻的講究固然很多,這肯定是因為古人過於迷信的原因,然而在筆者看來還是因為這個時刻是在人一天之中最容易昏昏欲睡的時候,對於犯人來說,在他們感到最疲憊的時候下手砍他們的頭,對他們來講是一件好事情。所以說儘管古代有很多不人道的刑罰來處置罪犯,但他們也不是完完全全不講人性,有的時候還是會顧及罪犯的感受和想法的。